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岗位选择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简章》有关要求,本次考试录用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岗位选择采取现场选岗的方式进行。为做好岗位选择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岗位选择的人员
参加202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详见附件1)。
二、岗位选择的时间及地点
(一)选岗时间
检察官助理职位一、职位二:2025年6月7日(星期六)上午8:10前报到,8:30开始。
检察官助理职位三、职位四:2025年6月7日(星期六)下午13:50前报到,15:00开始。

(二)选岗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1号楼1楼大礼堂(南宁市凤翔路3号)。
三、岗位选择规则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参加岗位选择。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岗位选择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岗位选择前一周内,向进入选岗环节的考生反馈报考职位的成绩排名。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一、职位二的人员以综合成绩(即笔试总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和具体职位要求进行岗位选择;未选定检察官助理职位一、职位二的人员与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三、职位四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具体职位要求依次进行岗位选择。综合成绩并列时,专业科目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专业科目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均相同时,申论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笔试各科成绩均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
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一经选择岗位,不能随意更改。报考人员在岗位选择前提交书面放弃声明的,可以放弃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岗位选择规则选定岗位的,视为放弃选择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岗位或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定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岗位选择流程
(一)考生报到
考生于岗位选择当天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由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后签到,并在指定位置等候选岗。
(二)流程讲解
选岗开始前,工作人员将对岗位设置情况、选择规则、相关注意事项进行讲解。讲解完毕后开始进行岗位选择。
(三)岗位选择
检察官助理职位一、职位二选岗时间为6月7日上午8:30-12:00。考生根据本人岗位选择的顺序依次到达岗位选择区后,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根据岗位有关资格条件,3分钟内完成岗位选择。择岗情况现场实时公布。
检察官助理职位三、职位四选岗时间为6月7日下午15:00-18:00。检察官助理职位一、职位二选岗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将未选定岗位且意愿到职位三、职位四选岗的检察官助理职位一、职位二报考人员与职位三、职位四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于当日14:00前予以公布。15:00,按照选岗规则组织职位三、职位四进行岗位选择。
建议各位考生根据本人成绩排名、职位计划表提前预选一定数量的岗位,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择。
(四)签字确认
考生成功选定岗位的,须当场签字确认;若表示放弃岗位选择,须当场签署放弃岗位选择的声明书。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进行岗位选择时,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选择与本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如对回避政策有疑问的,选岗前请及时与考务组工作人员沟通。
(二)本公告发布后,考生计划放弃岗位选择的,应在公告发布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扫描件发送至自治区检察院面试资格审查邮箱)。不按规定参加岗位选择,且未提交放弃申请的,按照诚信报考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原则上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场选岗。如因毕业答辩或其他必须由本人参加的活动导致时间冲突,确实无法按时参加岗位选择的,可在6月5日前向自治区检察院书面提出委托选岗申请。经批准后,由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受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委托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到场进行岗位选择。
(四)由于停车位有限,考生车辆不得进入选岗地点,请尽量选择绿色出行。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咨询电话:0771-5506243。
监督举报电话:0771-550618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6月3日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岗位选择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jcy.gov.cn/tzgg/202506/t20250603_6981858.shtml